问题 | 非上市公司财报哪里查 |
释义 | 如果是非公众公司的话,财务报表一般是查询不到的。反映企业或预算单位一定时期资金、利润状况的会计报表。我国财务报表的种类、格式、编报要求,均由统一的会计制度作出规定,要求企业定期编报。 目前,国营工业企业在报告期末应分别编报资金平衡表、专用基金及专用拨款表,基建借款及专项借款表等资金报表,以及利润表、产品销售利润明细表等利润报表;国营商业企业要报送资金平衡表、经营情况表及专用资金表等。 一、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 新公司法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情况之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也不再限制股东的货币出资比例。 新公司法在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方面的修改: 1、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 (1)将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中的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修改为有符合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删去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八十一条第三款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 (3)将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中的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修改为有符合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4)删去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三款有关公司减资后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的规定。 2、为了进一步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期限。 (1)删去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中有关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的规定; (2)将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中的一次缴纳的发起人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发起人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修改为并按照章程规定缴纳出资。 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年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 所以,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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