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让右是否为全责,需视情况而定: 1、路口双方车辆相对方向直行,若左侧车辆不让右侧车辆通行,发生事故则由左侧车辆承担全责; 2、如果是三条车道上,左右两侧车辆同时向中间车道变道,如果左侧车辆没有让右侧车辆先变道,那么发生事故由左侧车辆承担全责; 3、在路口处相对方向的车辆行驶时,右转车辆要避让直行车辆,如果右转车辆抢道并发生了交通事故,右转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事故的构成应当具备哪些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