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党派和群众区别是啥 |
释义 | 1、政治意愿不同 无党派人士要有参政议政的愿望和能力。无党派人士是一种政治面貌,体现的是一种政治身份。无党派人士的基本职能与民主党派相同,即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这是无党派人士的政治责任。 群众一般是指不参与党派,也不参与任何政治运动的人士。 1946年,周恩来总理对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称谓与实质做过专门说明:“无党派民主人士,是在中国革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发展形成的。他们在形式上没有结成党派,但实质上是有党派性的。” 2、含义不同 无党籍,或称无党派、独立人士,是指不属于任何政党的公职人员或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在选举时又称为独立候选人,在中国大陆称之为无党派人士。 群众有两种含义: (1)泛指人民大众。 (2)指一个人的政治面貌,即没有加入中国共产党或共青团的人。 3、成员主体不同 无党派人士主体是知识分子。这就是说,无党派人士不等于无党派群众。广大无党无派的基本群众,尽管在统一战线中居于基础地位,但不能称之为统一战线意义上的无党派人士。 但对群众知识背景、社会地位、阶层都没有要求和定性。 科学决定了党外人士的四个基本条件; 第一,无党派人士要有无党派的地位。这是第一个条件,但不是唯一的一个。也就是说,他们不只是无党派,他们是独立的。 第二,无党派人士要有参政议政的意愿和能力。独立派是一种政治认同,一种政治认同。 第三,无党派人士必须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影响。也就是说,具有独立政党地位和知识资格的人,不一定非得是无党派人士。他们还需要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能够发挥正能量,具备一定的能力。 第四是党外人士以知识分子为主。也就是说,没有党籍的人与没有党籍的人是不一样的。无党派人士是指以无党派为主体的社会群体。它们主要分布在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医药卫生、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国有企业、新型经济组织和新型社会组织等领域。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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