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开车灯发生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或过错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大小来确定事故责任的大小。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 3、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过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五十九条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