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民事行为中,未成年人需要由其监护人代理,若监护人因故去世,则子女的监护人应由被监护人善意选择的亲属担任,家庭成员、父母亲属等都可以作为选择范围,但必须达成协议,适当履行法定程序,获得法院认定、生效后才能转变监护人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三条 夫妻双方都有监护权。第二十九条 未成年子女的监护问题,由父母共同行使,对于一方死亡、丧失父母权利或者被剥夺父母权利的,应当由另一方行使;双方死亡、丧失父母权利或者被剥夺父母权利的,由法定监护人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六百零五条 未成年子女的代理人,应当由人民法院指定。无代理人或者代理人不适当的,由家庭成员或者其他监护人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