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合法。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保护合法的 债权债务关系 。 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 债务债权关系 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尤其是与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