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公职人员有哪些 |
释义 | 公职人员包括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义务,是公务员普遍和根本的法律义务和权利,是形成公务员与国家之间公职法律关系的基础,是公务员在法律地位上区别于普通公民的主要标志,是国家和社会监督和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 在基本义务方面,公务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第四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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