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权和人格权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1、范围不同 人身权包含人身权,人格权是对人身权进行细化衍生出来的权利。 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人格权,是与民事主体不可分离的权利,因人的出生而当然享有,因人的死亡而当然消灭。 人身权是“财产权”的对称。又称“人身非财产权”,与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的经济内容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身份权是权利主体因一定的地位和资格而产生的权利,它随着当事人之间互相存在的某种身份关系而存在,也随着这种身份关系的消灭而消灭,主要包括亲权、监护权、继承权、著作权等。 2、权力性质的不同 人格权注重的是人的独立性和尊严受社会保护。 而人身权注重的是你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值得社会保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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