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社会组织和个人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本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民办学校条件的,可以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那么如何举报非法办学? 1、到当地教育局举报该机构为非法办学单位,教育局将按照《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勒令结业; 2、至当地工商局举报该机构为非法办学单位,工商局将根据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勒令歇业; 3、至当地媒体曝光,将该机构的非法办学事实向社会予以公示,并要求其退还非法所得。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非法办学处罚法律依据”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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