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地产需求分为以下三类: 1.生产性需求 生产性需求是指物质生产部门和服务部门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而形成的对房地产商品的需求,其需求的主体是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如工厂的厂房、商店的商铺、办公用房、服务行业用房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性用房等产生的需求。这类需求直接同社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是房地产作为生产要素存在而形成的需求。房地产开发商要从生产性需求出发,提供符合需求的这类物业。 2.消费性需求 消费性需求是由人们的居住需要而形成的房地产需求,主要是住宅房地产需求,其需求的主体是居民家庭。这类需求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居住消费需求占整个房地产市场需求的绝大部分,一般占总需求的70%~80%左右。 3.投资性需求 投资性需求是指人们购置房地产不是为了直接生产和消费,而是作为一种价值形式储存,在合适的时候再出售或出租,以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投资性需求的产生有其必然性,它是由房地产的资产功能引申出来的。 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不仅是价值量大的超耐用品,而且土地又是稀缺资源,有升值的趋势,是良好的投资工具,投资者看中的正是这种投资风险较小,收益稳定的特点,因而受到青睐。 房地产投资性需求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长期性投资,购房后长期出租,等待房价上涨时再转售;另一种是短期性投机炒作,在购买期房后炒高房价再在较短时间内转手出售获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用途管制以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并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建设用地使用效率。从事土地开发利用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土壤污染,并确保建设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