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标的物是什么意思啊 |
释义 |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标的物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等等。 执行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执行标的是指人民法院应依据执行根据所确定的给付内容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执行,非依法定程序不得中止执行或改变、撤销执行根据,不得变更执行标的或停止对执行标的的执行。执行标的,也称执行对象,执行客体,是指由生效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并由执行机关执行行为所指向的目标。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标的有一个顺序:即先动产、不动产、再到财产性权益。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如果有证据能当即证明的,应充分尊重申请执行人的选择权,由申请执行人确认他本人认为最能实现其债权的执行标的。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是什么意思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是指因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无法直接向债权人还债,债务人可将要还的钱或物提交于法定的提存机关,由提存机关按法定程序交付给债权人。自提存之日起,视为债务人履行了给付义务,提存物及风险责任转归债权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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