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户籍证明异地应该怎么办理目前,公安派出所可以出具的户籍证明主要有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和临时身份证明4种。日后,只要能在公安机关系统中查询到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即可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居住地、工作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上述证明。委托他人代办需要同时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以及委托书,经民警核实后进行办理。对于系统内没有相关记载,需要通过调取纸质档案证实的信息,申请人则需返回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办理。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二、户口迁移应注意什么根据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身份证姓名只能是其户口“姓名”内容,不能制作“曾用名”等其他名称,因此请同学们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制作身份证,是以本人户口为依据,因此户口迁移证所填内容一定要与本人学籍资料所填内容相同,以免对您在校的学习,生活带来不便;学生在校期间无特殊情况,其姓名、年龄等户籍内容一般不予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