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使用盗版软件追责 |
释义 | 《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中规定: 计算机软件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过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依据《著作权法》和《软件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把法律责任主体从所有用户限定为商业使用用户的做法,符合我国国情。至此,商业使用盗版的法律责任以司法解释方式明确,成为日后司法实践的直接依据。 一、侵权吗使用盗版软件算侵权吗? 使用盗版软件是属于侵权行为的,该行为侵犯了软件所有人的著作权,若情节严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 二、盗版软件是不是版权很大 盗版软件侵犯的是软件著作权。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享有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及最高法、最高检2004年、2007起先后施行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认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的犯罪,并以“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等三种情形构筑商业使用盗版行为犯罪构成的底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