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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布《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释义
    根据《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 海关总署年第29号令,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管理办法》所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进行了调整,并于2月3日 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第96号公布了调整后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公告规定,凡进口放射性同位素的,须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有关规定,在报国家环保总局审批后,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海关凭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签发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办理验放手续。 《管理目录》分为《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与《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包括的商品种类、税目数量如下: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名录所列物项,包括64个税目商品;易制毒化学品,包括4个税目商品;放射性同位素,包括8个税目商品。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包括的商品种类、税目数量如下:核出口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包括52个税目商品;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包括62个税目商品;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包括44个税目商品;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名录所列物项,包括64个税目商品;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包括37个税目商品;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包括85个税目商品;易制毒化学品,包括57个税目商品;计算机,包括6个税目商品。 公告还宣布,《管理办法》所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和《限制进口放射性同位素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2号)同时废止。 公告自2007年月日 起。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第96号网址 http://od.customslawyer.cn/cn/zs_0.asp?typeid=26 CId=657 商务 务部 部海 海关 关总 总署 署公 公布 布《 《两 两用 用物 物项 项和 和技 技术 术进 进出 出口 口许 许可 可证 证管 管理 理目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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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20:5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