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人才绿卡都要哪些条件 |
释义 | 步骤1:了解前置条件:取得“蓉城人才绿卡”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步骤2:准备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表格下载:入户申请表.2、蓉城人才绿卡;(原件和复印件)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7、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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