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 联系维修中心负责人:首先需要明确是否是在专业的维修服务中心进行的维修,如果是的话,第一时间应该联系维修中心负责人,并向其说明情况。 2. 要求维修中心承担责任:在与维修中心负责人沟通时,要求其承担因维修人员造成电视机损坏的责任,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如免费修理或赔偿电视机的价值。 3. 保存相关文件和记录: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存有关维修过程、费用和结果的所有文件和通信记录,这些会有助于日后维护自己的权益。 4. 联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或律师:如果维修中心无法达成妥善解决,可以考虑联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或律师,获得更多帮助和支持。 法律依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第八条损坏的家用电器经供电企业指定的或双方认可的检修单位检定,认为可以修复的,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处理;认为不可修复的,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处理。 第九条对损坏家用电器的修复,供电企业承担被损坏元件的修复责任。修复时应尽可能以原型号、规格的新元件修复;无原型号规格的新元件可供修复时,可采用相同功能的新元件替代。修复所发生的元件购置费、检测费、修理费均由供电企业负担。不属于责任损坏或未损坏的元件,受害居民用户也要求更换时,所发生的元件购置费与修理费应由提出要求者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