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手后财产怎么处理 |
释义 | 同居过程中产生的财产,分手后的处理方式:个人财产不予分割,由财产所有人享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共有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且无法分割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如果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共有财产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非法同居后财产怎么分割 非法同居关系财产的分割方式:一般不分割个人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的共有财产由双方按照一般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同居关系构成事实婚姻的,共有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同居关系的财产应该怎样分割 同居关系的财产的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也不同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非法同居双方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夫妻没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可以按照双方的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一般按照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处理。 一般情况下:个人所有的财产属于所有人;可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占有的财产份额分割;不适合分割的,可以归男女双方所有;并根据其应得财产份额对对对方进行折价补偿;对于双方共同或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由双方根据经营情况向一方折价,由经营者补偿另一方。 三、离婚如何处理婚前财产 离婚处理婚前财产的方式: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双方约定个人财产分割方案的,按照分割方案处理,双方约定个人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分割,无法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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