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合同了 不想干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不想在该单位继续工作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劳动者应得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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