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所在的单位就仅有一个合同专用章,是不需要编号的;如果所在的单位不只有一个合同章,就是需要区别不同合同专用章的责任人的,那就是需要编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