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上海 大龄补贴加金政策:补贴标准为个人所缴 社会保险 费金额的50%。最高不超过按本市职工月平均工作的60%为缴费基数、个人所缴社会保险费的50%。 法律客观: 《上海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四条 本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符合超大城市特点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发展公益性养老服务,促进市场化养老服务,培育养老新兴业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实现老有颐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