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房地产税依下列标准及税率,分别计征:一,房产税依标准房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二,地产税依标准地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三,标准房价与标准地价不易划分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价合并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四,标准房地价不易求得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租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十五。 法律主观: 有两种计算方式。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年税率1.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