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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转让方和受让方区别
释义
    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区别在于:转让方就是把自己的东西或合法利益或权利让给他人,有产权、债权、资产、股权、营业、著作权、知识产权转让、经营权、租赁权等等。受让,通俗的讲,受让方与转让方相反,但又不可分。转让方是当事人把某物(可以是合约、股份、或具体物品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给另一人,而受让方则就是接受这个转让的人,所以,受让可理解为接受转让。
    那么,什么情形的债权是不可以转让的?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股权转让方和股权受让方需提供什么材料清单?
    一、转受双方公司的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可以到工商局打印工商信息单;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多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后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
    三、如果转让方、受让方是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供本公司同意转让或受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应由各股东代表签名并盖公章,并明确授权某某人到某某地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如果转让方、受让方是个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四、如转让方或受让方是外商或港、澳、台商,所提供的材料为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商业登记证,香港公司的材料需经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之一办理见证,其他国家或地区应到当事人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或见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馆办理认证;
    五、准备原来的验资报告(多份),涉及国有资产的,还需提供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历产评估报告、国资管理部门批准按某价格转让的文件;
    六、变更后的公司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七、执照正本、所有的副本;
    八、公司原股东关于变更股东的股东会决议(是自然人的全体股东签字,是法人股东的盖法人单位公章);
    九、新老股东签订的转股协议(双方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十、董事、监事任职证明及简历表;
    十一、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及简历表;
    十二、新股东资格证明(自然人股东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法人股东应提交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十三、新股东是股份制或联营企业的须提交同意对外投资的股东会决议(是自然人股东的全体股东签字,是法人股东的盖法人单位公章);
    十四、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
    十五、股东代表委派证明(股东全是自然人不提交)。
    以上就是关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区别,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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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2: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