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餐厅在湿滑楼梯处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顾客注意脚下湿滑,而导致摔伤,明显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民法典》规章,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餐厅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受害者可以向餐厅主张,因摔伤所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建议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