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持有B2驾驶证的驾驶员每年在当个记分周期结束以后的30天内都需要在发证地的车管所进行一次驾驶人的审验。要是驾驶人在这么记分周期没有违章,在这个记分周期他就可以不用去审验;2、要是年检是没有在发证地,而是准备在异地年检的话,驾驶人必须要提前12个月到运营地的车管所备案,这样驾驶人才能拥有在运营地参加年审的资格。只有货运车辆和营运驾驶人才能用这种在营运地备案登记的制度。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