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条 今已借到出借方 (身份证编号为 )人民币 (大写)元(小写 元),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和现金。借款方确认已收到出借方的银行转账款和现金。借期为 年/月,即自 到 ,利息按照 计算,到期后三日内本息一次性还清。逾期归还,利息仍按此计算。 (身份证编号: )自愿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担保期限为x年。 债务到期后,借款方还款顺序为: 若发生纠纷,由xxxx法院管辖。 特此为据! 借款方: 地址: 身份证号: 手机: 担保人:(签章): 地址: 年 月 日 地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