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陕西出行政策有哪些有哪些 |
释义 | 在进出政策上,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口咽)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口咽)核酸检测,其间,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不外出,如有就医等特殊情况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口咽)核酸检测。同时,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口咽)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此外,对有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应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在交通出行政策上,民航进、出站需佩戴口罩、测体温,查验陕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来陕返陕人员提供一次自愿免费核酸检测服务。铁路进、出站需佩戴口罩、测体温,查验陕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来陕返陕人员提供一次自愿免费核酸检测服务。 防疫出行政策是: 1、严格人员出行管理。精准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措施,严格落实涉疫重点区域管控要求,确保封闭区域内人员足不出户,封控区域内人员只进不出; 2、严格交通出行防控。公路、铁路、民航、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要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要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各类公共交通要落实体温检测、亮码出行、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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