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毁灭国家机关印章罪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毁灭,其方式多种多样,如撕、扯、烧、浸、涂、污等,既可以表现为作为,又可以表现为不作为。 一、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文,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所谓公文,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制作的,用以联系事务、指导工作、处理问题的书面文件,如命令、指示、决定、通知、函电等。某些以负责人名义代表单位签发的文件,也属于公文。公文的文字可以是中文,也可以是外文,可以是印刷,也可以是书写的,都具有公文的法律效力。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所谓毁灭,其方式多种多样,如撕、扯、烧、浸、涂、污等等。既可以表现为作为,又可以表现为不作为、如不小心将公文掉入水中、火中而不立即采取措施让其随水漂流、浸湿或烧掉,亦可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 二、一般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既遂一般是根据行为人的犯罪情节来判刑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如果行为人的犯罪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