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电话录音需注意四点:1.录音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是承担义务的一方本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内容或者是其他需证明的民事权利义务内容。3.录音应当真实完整,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续性。4.电话录音取得方式应当合法。 法律分析 一、录音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承担义务的一方本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二、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内容或其他需证明的民事权利义务内容。 三、录音应真实完整。录音证据不得剪接、剪辑或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续性。 四、电话录音取得方式应合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该内容由 朱道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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