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次撤诉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吗 |
释义 | 第一次撤诉之后,第二次起诉并不是一定会判决离婚。因为是否判决离婚与第几次起诉并无关系,关键是看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则法院就会判离,如果没有破裂,则不会叛离。 一、起诉离婚第一次起诉会判离婚吗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离婚。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审理后,发现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在调解无效后,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经过审理后,未能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完全破裂的,人民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因此当事人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人民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应当根据夫妻之间的感情来判断,能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完全破裂的,才会判离婚。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后对方会判离婚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的说法不正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半年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法官判离不离婚是看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如果感情确属破裂的情形,则第二次起诉离婚会判决离婚。 三、二次起诉离婚会判离么?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所以是否判决离婚与第几次起诉没有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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