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解释国际贸易合同中的书面形式
释义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既可以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据,也可以作为履行合同的依据,还有利于加强合同当事人的责任心,使其依约行事,即使履约中发生纠纷,也便于举证和分清责任,故书面合同成为合同的一种主要形式。鉴于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有许多好处,故有些国家的法律或行政法规甚至明文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基本内容
    书面合同不论采取何种格式,其基本内容通常包括约首、约尾和基本条款三个组成部分。
    1、约首部分
    约首部分一般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编号、缔约双方名称和地址、电报挂号、电传号码等项内容。
    2、基本条款
    这是合同的主体,其中包括品名、品质规格、数量或重量、包装、价格、交货条件、运输、保险、支付、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等项内容。商定合同,主要是就这些基本条款如何规定进行磋商,达成一致意见。
    3、约尾部分
    约尾部分一般包括订约日期、订约地点和双方当事人签字等项内容。
    为了提高履约率,在规定合同内容时应考虑周全,力求使合同中的条款明确、具体、严密和相互衔接,且与磋商的内容一致,以利合同的履行。认书;后者是买方出具的确认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由此可见,当事人签订合同时,究竟采用什么形式,应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当事人双方的意愿行事。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5 4:3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