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券分析师的研究报告是否需要披露风险提示?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证券法》和《行政监管措施规定》,证券分析师在编写研究报告时应当充分揭示风险提示,说明股票市场的不确定性,以及投资者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否则,如果有因此受到投资损失的投资者,则有可能会对证券分析师提起侵权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条规定:“证券分析师在提供证券分析服务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充分揭示其分析的根据和结论的不确定性,说明可能的利益冲突,披露相关风险提示等,不得违法泄露、篡改证券公司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的商业秘密,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管措施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证券分析师的研究报告应当客观、真实,不得虚假陈述或者引人误导。其中,关于涉及风险提示的问题,必须充分论述,不得有遗漏或隐瞒的情况。”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由于侵权行为,受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财产损失包括因受害人受伤或者死亡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其他合理的支出。 ” 因此,证券分析师在编写研究报告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风险提示方面不得马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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