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南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
释义 | 办法是:湖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又名《湖南省实施办法》。工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因工死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首次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本人工资标准。供养亲属的具体对象及享受抚恤金的资格条件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确认。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视同工伤死亡的为48个月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工死亡的为54个月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视同工伤死亡或者因工死亡职工被授予革命烈士称号的为60个月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注意:工伤职工经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之外的各项待遇。但属于犯罪、酗酒、自残或者自杀等原因导致死亡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上述待遇。 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被鉴定人一寸免冠照片 3、被鉴定人的原始病历 4、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长沙申请工伤认定详细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工伤认定 2、经过治疗期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长沙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指南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用人单位于按照待遇支付项目携带相关材料进行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 5、经办机构开具《工伤参保人员医疗资料收据》作为领取待遇的凭证。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均有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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