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查房屋有没有办理租赁登记? |
释义 | 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怎么查房屋有没有办理租赁登记?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怎么查房屋有没有办理租赁登记? 依据我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当理人要吧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就能知道房屋有没有租赁。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二十条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二)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三)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 (四)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程序 (一)提出申请 租赁当事人必须到租赁管理所领取《房屋租赁登记表》一式二份,《房屋租赁合同书》一式三份,按相关规定如实申报填写。 (二)登记审查 租赁管理所受理租赁当事人提交的资料后,收件入即时开具收件回执,于2个工作日内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查,并派房管人员到出租房屋现场查看核实,符合登记条件的,将有关资料输入计算机数据库或填写《房屋租赁合同登记表》。 (三)合同登记 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依法登记,由指定的合同登记员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编号,并加盖专用章。经审查不符合登记规定条件的,由管理所领导签字后,向当事人发给《不予登记回复》,说明不予登记原因。当事人按法规规定交纳有关费、税。 (四)立卷归档 登记《房屋租赁合同书》提交的资料,由租赁管理所按一户一档的规定建档保存。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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