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十年前坐牢有档案吗 |
释义 | 30年前因盗窃被判过刑,会留有案底。行政拘留不算犯罪,一般不记入档案,会留在公安局内部的网络系统中。只是在所属处罚机关存档备查的,即县级公安局或具有该案管辖权的派出所备案。所以不用担心的,没有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很多法院的案件卷宗,都是后来通过扫描进入计算机记录的。一旦记录到电脑中,就会有计算机记录犯罪的案底。作出刑事判决后,一般会将刑事判决发送给犯罪人所在的公安机关。即使没有扫描记录进入计算机的,纸质的案底也是始终存在的,通过查找依然能够看到犯罪人的犯罪记录。30年前的一起治安警告处罚,现在公安网上是没有记录的,因为公安信息系统联网是最近这十几年才有的,以前的记录都是笔录,只有档案保存,这类案件太多没法一一传到网上,只有重大刑事案件公安系统才传上网,不过以后的案件都会进入公安网和个人征信系统的 一旦记录到电脑中,就会有计算机记录犯罪的案底。作出刑事判决后,一般会将刑事判决发送给犯罪人所在的公安机关。即使没有扫描记录进入计算机的,纸质的案底也是始终存在的,通过查找依然能够看到犯罪人的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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