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辩护人,是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有: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