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强制注销的车辆还需要处理吗 1、强制注销的车辆还需要处理,不然会产生违章滞纳金。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不予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没有法律效应; 2、此时机动车处于被查封或者被扣押的状态; 3、机动车是非法获得的,如偷窃; 4、机动车的记录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