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少数民族户口迁到汉族后是什么族 |
释义 | 父亲是汉族,母亲是少数民族,孩子户口本上填的是汉族,现在想改成少数民族,是可以的。 民族成份在满十八周岁以前由父母商定。需要更改民族成分的公民,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 一、转民族的条件 转民族的条件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1、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2、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3、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4、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二、孩子的民族可以改成母亲的吗 父亲是汉族,母亲是少数民族,孩子户口本上填的是汉族,现在想改成少数民族,是可以的。按照《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的规定》,个人的民族成份,可以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确定,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其民族成份在满十八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十八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二十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份。需要更改民族成分的公民,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务院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 第二条个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确定,不能再上向追溯,更不能横向攀联。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以申请更改、更正民族成份: (一)年龄未满十八周岁者,父母双方的民族成份不相同;父、母要求以其中一方已被确认的民族成份为依据,更改子女民族成份的; (二)年龄已满十八岁未满二十周岁,父母双方的民族成份不相同,子女本人要求以父或母已被确认的民族成份为依据,更改民族成份的; (三)父母双方的民族成份同是少数民族,子女本人与父母双方民族成份不相一致的,不受年龄限制,可更改本人民族成份; (四)被收养人在年满二十周岁以前,可以要求依照收养父母其中一方已被确认的民族成份为依据,更改民族成份; (五)不同民族的公民再婚,双方的子女在年满十八周岁以前,可以依照继父(母)已被确认的民族成分为依据,更改民族成份,并告知其亲生父(母)。已满十八周岁的继子女不改变原来的民族成份; (六)在户口迁移、更换户口簿及人口普查中,错填民族成份的。 符合上述规定,要求更改、更正民族成份的公民个人,应持书面申请和有效证件(户口簿、户口迁移证、结婚证、收养残废证、单位人事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更正错填民族成份的必须有公安派出所的证明),到更改人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民宗局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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