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权利与就业 |
释义 | 劳动者享有平等、自由选择就业和获取报酬的权利。妇女应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除非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或岗位,否则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法律分析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就业权利如下: 1、平等就业的权利; 2、自由选择就业的权利; 3、获取报酬的权利;等等。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拓展延伸 劳动法中的雇佣关系与合同保护 劳动法中的雇佣关系与合同保护是指在劳动关系中,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雇佣关系,以及相关的合同保护措施。在劳动法的框架下,雇佣关系应遵守法律规定,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终止等方面。劳动者在雇佣关系中享有诸多权益,如工资、工时、休假等。合同保护是指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保障,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劳动法中的雇佣关系与合同保护旨在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公平、公正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结语 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应当得到充分保障,包括平等就业、自由选择就业和获取报酬的权利等。妇女应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除特定情况外,不得因性别而拒绝录用或提高录用标准。劳动法中的雇佣关系与合同保护旨在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维护公平、公正的劳动关系。通过遵守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以有效保护。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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