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对住院患者要有固定医师负责,实行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主任(副主任)医师三级负责制。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上级医师查房,下级医师必须参加。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邀者每日至少查房2次。 2、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线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贵。经治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下达指示。 3、对疑难、危重等特殊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交代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副主任)医师查看患者,协助处理。 4、护理查房每周进行3次,由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检查护理质量,结合实际教学,研究解决疑难间题。 法律依据: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第四条 各级医师的岗位职责: 1.一级医师实行24小时负责制,每日上午、下午至少各查房一次。一级医师担负基础医疗工作:采集病史、进行物理检查、开具基本辅助检查、提出初步诊断、实行基本治疗等。按照规定及时书写医疗文书。向上级医师汇报患者的病情及诊疗情况,执行二级医师的指示。 2.二级医师负责本科室或本科室一组患者的日常诊疗和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辅助指导、检查下级医师工作。参与特殊疑难患者、重大抢救患者的诊断治疗、抢救以及会诊工作,向三级医师汇报工作,执行三级医师的指示。二级医师应当每日查房。 3.三级医师辅助指导、检查下级医师的工作。重点解决特殊疑难患者、重大抢救患者的诊断、治疗抢救及会诊工作。三级医师每周查房1-2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制定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