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倒班制工作时间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倒班是指因为工作需要,有一些单位需要24小时或者更多时间生产不停歇作业,所以需要有几个班次进行轮流的更替工作。倒班在我国劳动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综上,倒班制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通过民间调解机构与公司调解,也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