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例法和成文法的区别 |
释义 | 成文法又称为制定法,主要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发布的具体系统的法律文件。成文法是“不成文法”的对称。国家机关依立法程序制定的、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法。我国的宪法、普通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都是成文法。成文法最高的以及最完善的形态是法典。,判例法,是指由某一类法院的判决或由某一类法院法官的判决中所含有的法律原则或规则对其他法院甚至本法院以后的审判具有作为先例的约束力或说服力。判例法的基础是“遵循先例”原则,其创制是通过法官的司法活动来实现的,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判例法也被称为“法官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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