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建立自然保护区条件有哪些 1、建立自然保护区条件有: (1)不同自然地带的典型森林生态系统的地区; (2)珍贵稀有或者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动植物物种的主要生存繁殖地区,包括: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主要栖息、繁殖地区;候鸟的主要繁殖地、越冬地和停歇地;珍贵树种和有特殊价值的植物原生地;野生生物模式标本的集中产地; (3)其他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林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三条 申请建立自然保护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报建立自然保护区申报书。 第十四条 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界线由批准建立自然保护区的人民政府确定,并标明区界,予以公告。确定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界线,应当兼顾保护对象的完整性和适度性,以及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 二、建立自然保护区的目的是什么 建立自然保护区的目的是保护濒危动物的根本性措施。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不仅可以保护濒危动物及其栖息地,而且还可以使其他种类的野生动植物得到很好的保护。我国已建立了数百处濒危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使相当一部分濒危动物得到切实保护,野驴、野牛、亚洲象、白唇鹿、羚牛、马鹿、金丝猴、大鸨等的数量,已有明显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