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如果该备忘录仅仅是双方间的一个事务性的记载,或双方在备忘录中注明不作为合同的,则该备忘录不具有合同效力。2、如果该备忘录的内容实际是具有是对原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实际上就是对原合同的变更或补充,虽名为备忘录,但实际为合同外的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署确认后,具有效力。3、如果对合同中约定备忘录作为合同的附件的,则该备忘录具有合同的效力。4、如果双方间不存在另外的合同而只有备忘录的,但其内容已经符合合同要求,具有合同基本特征且有可履行性的,则经双方签署后,这个备忘录实际上就是一份合同,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