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国家有关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机动车类型可分为如下几种: 1、大型汽车:指总质量大于 4,500千克,或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各种汽车。 2、小型汽车:总质量在 4,500公斤以下(包括 4,500公斤),车长在6米以下,乘客不足20人的汽车。 3、专用汽车:专用设备和特殊用途的汽车包括清扫车、仪器车、邮政车、汽车起重机等。 4、特殊车:特殊用途的紧急车辆包括消防车、救护车、工程车的危险车、警备车、交通事故调查车等。 5、轨道电车:用马达驱动,设置集电杆,指在轨道上行驶的车辆。 6、无轨电车:用马达驱动,设置集电杆,配备轮胎和车轮的车辆。 7、电动汽车:指以电动机驱动、电池为电源的车辆。 8、三轮车:指总质量在750公斤以下的三轮车。 9、摩托车也属于汽车10.四轮农用运输车:功率在28千瓦以下,载重质量在 1,500千克以下,最大设计速度在50公里小时以下的4轮汽车。 11、三轮农用运输车:功率在9千瓦以下,装载质量在500千克以下,最大设计速度在40公里小时以下的三轮车。 12、大型方向盘拖拉机:指发动机功率在 14、7千瓦以上(20马力)的方向盘拖拉机。 13、小型方向盘拖拉机:指发动机功率小于 14、7千瓦的方向盘拖拉机。 14、扶手拖拉机:指用手操作转向的轮式拖拉机。 15、轮式自行专用机械:设计行驶速度在10公里小时以上,安装充气轮胎,是指在道路上自行行行驶的专用机械。 16、全拖车:指本身没有动力,独立承载,依靠其他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17、半拖车:指本身没有动力,和主车一起承担靠主车牵引行驶的车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