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登记的种类有哪些 |
释义 | 机动车登记的种类有: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1.注册登记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2.变更登记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3.转移登记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4.抵押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5.注销登记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行驶证,准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法定证件。机动车行驶证由证夹、主页、副页三部分组成。其中:主页正面是已签注的证芯,背面是机动车相片,并用塑封套塑封。副页是已签注的证芯。 正面文字颜色为黑色。“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字体为12pt黑体,位置居中;“号牌号码”、“车辆类型”、“所有人”、“住址”、“使用性质”、“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注册日期”、“发证日期”等文字。 副页正面文字颜色为黑色。“号牌号码”、“档案编号”、“核定载人数”、“总质量”、“整备质量”、“核定载质量”、“外廓尺寸”、“准牵引总质量”、“备注”、“检验记录”等文字。 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如果随意驾驶机动车,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人无证不能上路行驶。但对于已具备安全驾驶技术的人他们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这种允许的证件就是“驾驶证”。这说明驾驶证是一种“许可证明”。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登记。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或者电子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或者电子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登记的有关规定,查询机动车登记、检验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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