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幼儿园周边不要高空坠物的目的是什么? |
释义 | 幼儿园的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生理发育尚不成熟,故而若受到高空坠物的侵害,很有可能就此失去生命,故而在幼儿园周边不要高空坠物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孩子的生命健康。 一、体罚学生侵犯学生什么权利 体罚学生侵犯学生以下权利: 1、体罚侵犯了学生的健康权。青少年正处于身体发育期,各种身体器官的发育还不成熟。暴力惩罚学生很容易对学生的身体器官造成损害,严重者会造成终身残疾; 2、体罚侵犯了学生的身体权。体罚中侵犯身体权最为常见,因为身体是生命的载体,侵犯生命权和健康权始于侵犯身体权; 3、体罚或变相体罚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教师教学中的体罚本质上是教师人格高于学生人格的表现。每一次体罚都会对学生的心灵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这种精神伤害是永久的,很难愈合,有时甚至无法愈合。 二、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吗? 学校尽到了管理义务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三、在幼儿园受伤应该怎么赔偿 幼儿园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推定责任。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应当赔偿的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具体标准各省市略有不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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