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立案材料经立案庭法官核查无误后,法院会核算应收取的诉讼费用,按照指示到诉讼费收费窗口交完诉讼费后,将诉讼费缴费票据(交承办法官联)返还给当初接收材料的法官、交款人联自己妥善保存,并向立案庭法官索要《案件受理通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先行调解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