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情况: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 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但解放前确因业务需要调动工作具有确实证明者,其本企业工龄,始得连续计算。 二、解放前在本企业工作,曾经被迫离职又回本企业工作者,如有确实证明,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并经劳动保险委员会批准,其离职前与回本企业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作本企业工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