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建社保网上缴费方式 |
释义 | 进入当地社保网站,点击页面的劳动保障单位申报平台并登录;选择“缴费申报管理”再选择“缴费工资申报”,输入每个职工的上年度月均工资,按“保存”键;选择“提交信息管理”再选择页面左上角“待提交信息“,查看无误后,将缴费工资申报内容进行“提交”,报社保中心进行审核;从提交之日起第三个工作日,选择“提交信息管理”再选择页面左上角“未通过信息“,查看未通过信息。如全部通过可进行下步操作,否则查询处理未通过信息;全部申报结束,选择左下角“提交信息管理”,再选菜单中“提交结算”;点击“申报”按钮,完成申报工作。登录“微信”—点击“我”—点击“支付”—点击“城市服务”—点击“社保”—点击“××(省/市)社保缴费”—点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验证手机号,注册登录—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缴费即可。(若你想先查询再确定是否缴费可以点击××(省/市)社保查询—点击“养老保险查询”—根据其步骤操作即可。)登录“支付宝”—在首页点击“市民中心”—点击“社保”—点击“省直社保服务”—点击“网上缴费”,填写相应信息即可。各个省份的缴纳保险软件不一样,如湖南为“智慧人社”、福建为“闽税通”。这里以闽税通为例:登录闽税通—点击公众服务—点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输入身份证号码,点击缴纳—在缴纳方式上点击确定—输入银联卡号,进入下一步—输入银行卡取款密码、验证码—确认付款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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