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毕业生落户厦门的步骤 |
释义 | 律师分析: 1、申报接收毕业生须进行以下两个步骤的操作: (1)需求计划申报(向厦门人事局提交书面申请) (2)网上毕业生信息申报(毕业生申报信息要求填写身份证号、入学前生源地、毕业中学等信息,这些信息一般在《就业推荐表》中没有,单位在申报之前需先向毕业生了解、确认。) 2、市人事局工作人员会通过网络审核、审批相关毕业生申报信息。 3、市人事局审核、审批通过后,通过网络在线打印《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一式三份),单位在相应栏目签章后,连同《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到市人事局办理签章确认手续。 4、办理就业报到及介绍落户手续 (1)毕业生将《毕业证书》原件、《报到证》原件交用人单位,由单位人事经办人员统一到市人事局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其中拟迁移户籍的,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迁移材料。 (2)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后,毕业生人事档案转入我司档案保管单位-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保管费:每月20元/人,须从公司账上扣除) (3)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及介绍落户手续后,持以下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属办理准迁手续的,请按照准迁手续流程办理。) 经市人事局审核签章的《报到证》复印件 《户口迁移证》(本市院校毕业生凭集体《户口页》) 《居民身份证》 用人单位接收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 三张一吋标准相片 单位委托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代理人事关系的,还须出示该人才服务机构开具的人事介绍信复印件 公安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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